專業度:★★★★☆
先進國家所得分配惡化現象
大家都想不通為什麼國內生產毛額GDP逐年成長,但是勞動薪資卻在原地踏步,剛出社會的年輕人薪水才二萬多塊錢,全台灣受雇員工平均薪資在民國88年時為38,112元,到了98年為38,224元,扣除物價上漲,實質薪資不升反降。再方面,勞動報酬占GDP比重從民國 85年50.52%,逐年下降至97年46%左右,顯示勞動報酬一直在惡化當中,為什麼經濟成長果實未能全民共享?為什麼擁有資本的人分到的大餅愈來愈多,提供勞動的人所得愈來愈少?
無獨有偶,所得分配惡化在已開發國家當中早已不是新鮮事,根據IMF2007年「世界經濟展望報告」顯示,過去二十年包括美、日與歐洲國家勞動所得占GDP比例持續下降, Thomas Friedman 在「世界是平的」一書當中道出了其中關鍵,他寫到:「女兒啊!小時候我常聽我爸媽說:『湯姆,乖乖把飯吃完,因為中國與印度的小孩沒飯吃』,現在我對女兒說:『女兒啊!乖乖把書唸完,因為中國與印度的小孩正等著搶你飯碗』」,前述情節具體呈現了全球勞動市場的板塊挪移現象,已開發國家在產業外移後,工作機會成長趨緩,勞動力市場競爭激烈,抑制了工資上漲。
產業發展與勞動力市場的變遷
勞動力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與生產的結合可分為幾個階段,前期是勞動力的遷徙,就是以人遷就生產地;後期則是生產地的遷徙,也就是以工廠遷就人。經濟發展初期,農村剩餘勞動力,遷徙至都市化地區尋找就業機會。早期台灣南部農村勞動力到北部謀發展,現在的中國大陸農民工流入沿海經濟開發區,都曾經歷這個階段。
當產業發展飽和以後,國內勞動力不足,進入第二階段,此時廠商可以有二個選擇,一是引進外勞,以填補勞動缺口,如台灣因進泰勞、美國引進墨西哥勞工、歐盟引進土耳其工人,皆是解決國內勞動薪資水準過高的手段;另外,廠商也可以選擇境外外包,無論是服務業或製造業的OEM或ODM等都可以跨國外包方式生產,就像Wal-mart或是蘋果,他們銷售的產品都是在亞洲生產,以降低生產成本獲取最大利潤。
接下來第三階段,在全球化趨勢下,企業為節省生產成本,尋求更低廉的勞動力,可能採取遷移到勞動力充沛的國家設廠生產,以提升競爭力,就像德國福斯汽車在中國大陸設立生產基地,並在當地銷售。但相對於國家經濟發展,產生了哪些影響?我們要以什麼態度來因應此一新經濟課題?
中國大陸的吸磁效應成為世界工廠
中國號稱世界工廠,不但擁有大量農民工,提供全世界便宜的勞動力,同時也擁有許多高等教育人力,在全球資金與技術自由移動的環境下,吸引已開發國家前往投資。台灣占地利與文化之便,早在90年代工資逐漸上升之際,廠商開始轉赴大陸投資,從早期的製鞋、紡織等傳統工業,到現在電子相關產業,廠商一個接一個外移到東南亞或中國大陸。目前台灣大部分上市、上櫃公司的生產基地多設在中國大陸,有的企業如康師傅,更是直接投資經營大陸內需市場。所以台灣原來在工廠遷移後失去工作的勞工,以及每年新進的勞動力,造成勞動市場供過於求,年輕人畢業後經常延緩進入就業市場,而且必需屈就較低的工資水準。雖然服務業蓬勃發展,但除金融業外,所提供的工作多為薪資較低的職位。
廠商外移對於經濟發展與所得分配之影響
拜資本與貿易自由化之賜,跨國企業將勞力密集產業轉移至開發中國家如中國、印度等地,台商也趕上這班列車,延續了台灣經濟成長的動力。結果外移廠商所賺到的錢,都以股利、股息的形式分配給企業股東(指的就是GDP中的營業盈餘),也就是投資企業的人或是提供資金給企業的人,更明確的說就是資本家。至於因廠商外移而離退的勞工,湧入求職市場,不但壓抑了工資上漲空間,部分的人淪為中年失業,甚至提早退出勞動市場。所以企業外移後生產力的提高,推動了GDP的成長,但GDP分配結構卻產生重大改變,領取固定薪資者所能分配GDP的份額減少,擁有資金者分配的比例上升,形成明顯的M型社會。
如果您認為既然產業外移產生如此不公平現象,那為什麼不限制企業外移呢?如果真的如此,企業在全球自由貿易架構下,將頓失國際競爭力,遲早走上關門之路。所以與其餓死不如外移,也是企業不得已之舉,譬如台灣生產電腦廠商已經全數外移,如果當初不論是廣達、仁寶或華碩,哪家生產線不遷廠,或被強制留下,必將面臨競爭劣勢,難免被淘汰的命運,對整體經濟反而更不利。所以產業外移,乃是經濟發展利益最大化之下不得已的選擇,否則,不但勞工無法受益,對整體國家利益傷害更大,唯獨資本家不受影響,仍可以透過國際資本的移動,直接或間接投資具有競爭力的外國公司,對其收益影響有限。
如何解決所得失衡現象
面臨現代經濟失衡現象,包括已開發與開發中國家間之落差;勞工與資本家間財富分配的落差,是否有任何方法,改善資本主義社會造成的不公平現象?Florence Jaumotte and Irina Tytell在針對全球化對勞動所得分配惡化的實證研究當中(2007,IMF Working paper),提出三個未來方向:
1. 增進勞動市場功能:政府採降稅手段,以確保勞工可以獲得大部分的工作所得,同時失業給付替代率(見經濟常識)不能影響到工人尋找工作意願。
2. 增進勞工教育訓練:發展持續創新先進技術所需要的工作技能,提升技術層次,以避免後進國家勞工的競爭。
3. 給予適當的社會保障:提供更多社會福利措施保障勞工權益。
以上提出的因應對策,只著重在消極的保護勞工權益,似乎無法解決產業外移對整個國家造成的衝擊。更何況增加社會福利保障,勢必得提高企業稅率,反而會嚇跑投資者,若提高個人所得稅,以政府力量重新分配財富,也會間接抑制企業家創新動力,或讓富人避走海外。
所以真正問題關鍵是產業外移以後,是否有更具競爭力的產業填補此一空缺。其次是新產業是否能夠吸收剩餘之勞動力,如果新產業是資本、技術密集產業或技術層次不高之服務業,對於改善勞動所得分配與就業,依然沒有實質幫助。最後,在全球化環境下,各國勞動力除了本國競爭者外,還要能夠與世界其他地區勞工競爭,政府的責任則是針對未來產業發展,積極蓄積人力資本,從個人競爭力的提升,凝聚成國家總體競爭力。
經濟常識:
1. 主計處「我國GDP初次分配結構探討」(民國99年8月主計月報)指出民眾受雇報酬占GDP比重降至四四.五%,降幅比其他國家嚴重,美國為五五.八%,日本、南韓則分別為五○.八%、四六.一%。
2. 失業給付替代率:指失業後領取之失業救濟金占原來工作所得收入之比例。
延伸討論:
1. 如何因應全球化趨勢,提升勞動競爭力?
資料來源:
1. IMF,「2007 World Economic Outlook」
2. Andrew Ross,2006,“Fast boat to China : High-tech outsourcing and the Consequences of Free Trade Lessons from Shanghai”譯本2010遠流
3. Florence Jaumotte and Irina Tytell , 2007,“How Has The Globalization of Labor Affected the Labor Income Share in Advanced Countries?”, IMF Working Paper
4. Thomas Friedman,2005,在「世界是平的」,雅言文化
5. 行政院主計處國民所得及經濟成長
6. 行政院主計處薪資及生產力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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