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度:★★☆☆☆

專利侵權問題癥結在哪裡

Apple官司大贏Android陣營剉著等」這是三星與蘋果專利權官司大戰後,坊間一般的看法,認為自此以後Android陣營會受到打擊,微軟芒果系統會漁翁得利。

此次三星專利權官司失利,大部份責任出在三星的抄襲,而非Android抄襲。同時,其他Android系統手機製造商,過去也都習慣抄襲蘋果的創新。所以如果將手機廠商研發能力不足,通通怪罪於Android系統,似乎沒有搔著癢處。

由於Android是開放系統,各廠商在相關介面開發,很容易取巧,沿用蘋果設計,遭致專利訴訟。以後各廠如果仍然無法創新設計,避開專利權問題,轉而想躲在微軟的保護傘下,想法似乎過於天真,因為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使用微軟的專利,一樣要付出代價。

這次三星侵權官司的責任歸屬

依據美國加州聖荷西法庭的陪審團決議,三星大多數的智慧型手機違反了三項iPhone的工業設計應用程式畫面設計專利(D 593,087、D 618, 677與D 604,305),陪審團也指出,被告的三星智慧型手機以及其部分平板裝置,違反了三項蘋果iPhone與iPad軟體介面外觀(look-and-feel)上的功能專利(utility patents,包括US 7,469,381、US 7,864,163與US 7,844,915)。 (引自電子工程專輯)

第一、 外觀嚴重抄襲,非關Android

        1.描述iPhone大尺寸顯示器平坦、透明黑色介面設計的D 677號專利。

        2.描述其圓角長方形外型與邊框設計的D 087號專利

        3.另一個獲勝的設計專利是描述在黑色背景上以格狀排列之應用程式螢幕圖示的D 305號專利。

第二、  使用動作抄襲,非關Android

        1.描述當使用者來到例如聯絡人清單的最底端、會自動反彈(bounce-back)US的381號專利

        2.描述雙點擊縮放功能的US163號專利

        3.描述單指滑動捲軸/雙指縮放手勢(single-finger scroll/two-finger zoom gestures)的US915號專利。

蘋果專利事件的教訓與啟示

各位如果到手語辭典上,健入「擴大」(enlarge) 後,會顯示”雙手拇指和食指相對張開成弧,往兩側移動”的解釋。在對照915號專利,”雙指縮放手勢two-finger zoom gestures”,就會發現蘋果居然將手語的動作,拿去申請專利,而且還真的取得美國專利權,簡直不可思意?

如果就人體工學而言,用拇指與食指縮放,是人類自然動作,也是原始本能,怎可荒唐的去申請專利。同樣的道理,既然單指滑動捲軸可以申請專利,難不成我用手指去點觸控螢幕的動作,也可以申請專利?

再引申下去,蘋果還可以告手語人士侵權,使用手語必須附專利費用給蘋果,因為這種手勢是蘋果的專利。

目前芒果與蘋果這二個陣營均屬封閉系統,自從Android問市以後,好不容易掙脫各家系統廠商的桎梏,卻因為沒有專利傘保護,又再倒向芒果陣營,不異逃過了獅口,又落入虎口。所以王雪紅倡議設立”跨平台專利分享機制”,讓有需要的企業,可以用合理的價格取得智慧財產權(IP),似乎也是根本解決專利大戰之可行方式。否則大者恒大,絕對不是消費者之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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